为了更好地提供房改办信息公开服务,县房改办编制了《砀山县房改办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县房改办房改办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县房改办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房改办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县房改办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地址:砀山县中原路意发小区9号楼)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县房改办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砀山县房改办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砀山县房改办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砀山县房改办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地址:砀山县中原路意发小区9号楼)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县房改办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砀山县房改办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dangshan.gov.cn/zwgk.php/Unit/index/action/Unit/unit_code/LC033本机关受理点:县房改办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8881674。
县房改办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房改办信息产生后,县房改办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县房改办主动公开以外的房改办信息,可以向县房改办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县房改办政务公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县房改办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砀山县房改办办公室;办公地址:砀山县中原路意发小区9号楼;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7-8881674;传真号码:0557-8859626;电子邮箱:dsfgb1999@163.com。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县房改办申请公开房改办信息,应填写《房改办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砀山县房改办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dangshan.gov.cn/zwgk.php)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我县房改办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可在房改办信息公开网上查询。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房改办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房改办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房改办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房改办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砀山县房改办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县房改办政务公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房改办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房改办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对于已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房改办未依法履行房改办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7-8881674,地址:砀山县中原路意发小区9号楼。也可以通过砀山县房改办网站政民互动栏目进行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房改办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