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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砀山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本编制了《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砀山县房管局办公室查阅。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编制的《砀山县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砀山县房管局办公室查阅(具体地址:砀城镇民主东街13号)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受理点为砀山县房管局办公室。

本局还将采用新闻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申请获取。本依申请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申请受理机构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7-8026599 0557-8031133

传真号码:0557-8026599

通信地址:砀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235300

咨询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提出申请。向本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砀山县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也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提出书面申请。

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本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非本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该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