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18018/002016-00550 | 信息分类: | 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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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DOC | 发文日期: | 2018-03-29 |
发布机构: | 砀山县供销社 | 生成日期: | 2018-03-29 |
生效日期: | 201803-2917 00:00:00 | 废止时间: | 2026-08-17 00:00:00 |
文号: | 【2015】20号 | 关键词: | 供销社职能任务 |
名称: | 砀山县供销合作社职能 |
砀山县供销合作社概况
砀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全县供销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立足农村,服务“三农”,努力建设“新网工程”,着力发展合作经济,积极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
县供销社机关为按实际在职人数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有编制12人,实际在职人数17人。机关下设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股、综合业务股、财务会计股、人事教育股、监察股、审计股、安全储运股8个职能股室;一个系统工会、一个机关支部。
县供销社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政策的方针、政策。(二)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提出有关发展供销全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三)根据县政府授权,承担全县 棉花产业化牵头单位职责;对化肥、棉花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进行管理、协调。负责本系统物资回收、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经营特种行业的管理和协调。(四)负责编制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新网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五大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五)指导全县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坚持开放办社,协调社员社之间、社员社与不同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维护各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六)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县供销社业务活动。加强专业合作服务、行业协会服务和农村综合服务,强化为农服务功能。(七)监管本级社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目前,县供销社领导班子3人,陈浮:党组书记主任、李文强: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飘: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5年起,中共中央国务院、安徽省委省政府、宿州市委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实施意见,砀山县委、县政府并与2016年5月也下发了关于砀山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们正在按县委县政府下发的综合改革方案对每项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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