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 页 >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号: 098773326/201805-52453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案件及违规名单
 内容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企业,投资者,其他,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5-29
发布机构: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5-29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号:  词:
称: 5月份砀山县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5月份砀山县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2018-05-29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砀山 县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1853-2018522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 砀 )食药食罚〔201813012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案。

砀山县万盛食品有限公司

 

汪金星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罚款8000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自觉将罚没款缴到砀山县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314

 

 

2

( 砀 )食药食罚〔201813013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案。

砀山县佳晨肉制品有限公司

 

汪长举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罚款8000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自觉将罚没款缴到砀山县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314

 

 

3

( 砀 )食药食罚〔201813014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案。

砀山县汇升食品有限公司

 

汪向阳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罚款5000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自觉将罚没款缴到砀山县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327

 

 

4

( 砀 )食药食罚〔201813015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案。

砀山县缘源肉制品有限公司

 

汪纪阳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罚款8000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自觉将罚没款缴到砀山县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212

 

 

5

( 砀 )食药食罚〔201813016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案。

砀山县虎翼肉制品有限公司

 

闫梅芝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罚款5000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自觉将罚没款缴到砀山县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212

 

 

 

6

( 砀 )食药食罚〔201813017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案。

砀山县兰平肉制品有限公司

 

王保平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罚款8000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自觉将罚没款缴到砀山县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29

 

 

7

( 砀 )食药食罚〔201813018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案。

砀山县康立粉业有限公司

 

王敬敏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罚款8000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自觉将罚没款缴到砀山县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314

 

 

8

( 砀 )食药食罚〔201813021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案。

砀山县盛旺肉制品有限公司

 

汪振东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罚款5000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自觉将罚没款缴到砀山县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39

 

 

 

9

( 砀 )食药食罚〔201813022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案。

砀山县旭缘肉制品有限公司

 

汪防振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罚款6000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自觉将罚没款缴到砀山县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319

 

 

10

( 砀 )食药食罚〔201813030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案。

砀山县天顺食品有限公司

 

王林

未按照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拒不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罚款7000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自觉将罚没款缴到砀山县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212

 

 

填报人:      李志华                         联系电话:   2279569                 

 

 

 

砀山 县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1852-2018528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食药食罚〔201813027

砀山铁路中学经营无生产日期食品案

砀山铁路中学

 

阚敏

经营无生产日期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蒸肉米粉1袋;2、罚款人民币7200元。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自觉将罚没款缴到砀山县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42

 

 

2

)食药食罚〔201813028

砀山铁路中学经营无生产日期食品案

砀山铁路中学

 

阚敏

经营无生产日期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东方米业大米3袋;2、罚款人民币11800元。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自觉将罚没款缴到砀山县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行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43

 

 

 

 

 

 

 

 

 

 

 

 

 

 

 

 

 

 

 

 

 

 

 

 

填报人:      李志华                         联系电话:   2279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