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18006/201807-89655 | 信息分类: | 河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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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6-29 |
发布机构: | 砀山县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18-06-2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关键词: | ||
名称: | 砀山县2018年上半年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
按照省、市关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县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推动砀山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
一、工作进展情况
1、16个镇(园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2017年8月底前均已出台工作方案,建立了各项制度。
2、砀山县境内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河流共有9条,中型水库岳庄坝水库1座,列入县级河长名录,岳庄坝水库2018年1月22日列入安徽省湖泊保护名录,原河长变更为湖长。流域面积10km2以上重要大沟共35条;中沟33条,共计68条,小二型水库2座,也已列入湖长制名录。全县在138条村级河沟上设有175名村级河湖长。镇村级河长已全面排查河流、沟塘,建立了河流、沟塘台账,制作并设立有河长管护责任牌,坑塘长责任公示牌,明确了管理责任和目标管理,建立并实施巡查制度,全面开展辖区内河湖(坑塘)专项治理,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开展巡河、管河、治河工作。
3、县、镇级河长公示牌设置情况
根据省、市河长制办公室下发的通知精神,按标准制作并设立9条县管河道县级河长制公示牌27块,及时更换县级河长制公示牌15块,镇级河长制公示牌22块。各镇园区在9条县级河道以及大中沟设立了镇级河长制公示牌共计95块,村级责任牌175块。
4、县级“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执行。
5、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对我县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6位县级河长已实地巡河,镇级河长也已开展工作并履行河长职责。县、镇(园区)已正式设置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设备,工作制度已建立,并正常开展工作。
二、取得的成绩
一是与“三大革命”工作相结合。各镇园区每个河沟塘都确定了一个保洁员负责保洁工作。在广泛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组织当地群众对河流坑塘沿岸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治理,并将清理的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处理,切实抓好农村生活垃圾系统收集处理工作;二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将实施“河长制”工作纳入到新农村建设范畴,加强河沟塘的新农村建设村组的河沟塘水质保护管理力度。三是与农村住房建设相结合。将建设中对河(坑、沟)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发挥了齐抓共管的机制,各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发力治理河流水系。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下大力进行整改,制定方案和整改时限,全县上下齐动员,问题不解决,台账不消除。砀山县环城河、阚沟、利民河黑臭水体环境问题,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目前,县住建、水务、城管、环保、农委等相关部门,以及各镇(园区)正在按照方案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强化水污染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全面做好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作。按照省、市入河排污口整改要求,水务局制作并设立了26个排污口标识牌,完善各项手续,规范排污口设置。积极争取利民河、顺堤河、阚沟、陈庄沟工程治理项目,该工程正在进行清淤、护岸、两岸水土保持治理等,2018年3月开工,需开挖60.46公里,现河道开挖42.3公里,完成了70%,土方开挖139.57万方。2018年9底前治理结束。二是毛庄沟(阚沟支流)的工程治理,治理长度6.8公里,2017年12月底治理结束。三是砀山县利民河固口闸上游400米河段黑臭水体生物湖泊净化器及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已完成安装,正常运行,2018年4、5、6月份连续达到地表水Ⅴ类水以上;利民河固口闸出境断面水质改善项目已实施,2018年出境断面水质4、5、6月份已达标。利民河杨楼段治理项目,县城管局已于8月底开工治理,县政府投资100万元接通720米断头管网,并对河道进行清淤、截污、护岸。环城河黑臭水体治理:一是县城管局已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将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到环城河,每天向环城河补水3万立方,实现环城河水体自身更换;三是清理四关环城河各个桥、路阻水点,拆除垃圾网,增强环城河水体的整体流通自净功能;四是城管部门加强监管,严禁沿岸居民乱排污水、乱倒垃圾,同时启动西北段综合治理工程。阚沟截污治理:阚沟水污染整治工作正按照已制定的整改方案逐步推进,阚沟两岸禁养区养殖户已基本清理结束,养殖场排污口已全部截断,阚沟属利民河水系,正在进行清淤治理。
入河排污口整改情况,我县现有建档立牌的入河排污口26个,均设立有入河排污口标识牌,完善了各项手续,规范了排污口设置,每月抽取入河排污口水样由安徽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检测中心(第三方)进行水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通报。其中砀山县宇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工业入河排污口废弃不排水、砀山县德高食品有限公司工业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不齐全均予以封闭,剩余24个入河排污口登记、建档工作已全部完成。针对城区入河排污口超标的问题,住建局、城管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城区入河排污口整改方案,城区生活入河排污口截污纳管施工已结束。
三、主要工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河长制工作重视,多次巡河对河长制工作进行指导并提出要求。各个县级河长上半年已进行了三次以上巡河,对河长办的工作部署任务,并对镇级河长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有力地推动了河长制工作。
做好基础支撑。我县组织辖区各镇(园区)开展了全县江河湖库名录、镇、村级河长信息统计工作,由各镇(园区)河长办负责填报,县河长办进行汇总,并经省委托的技术支撑单位对信息调查数据成果审核,最终形成了我县河长制江河湖库名录信息成果汇编。
大力宣传动员。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水利网站开设专栏,解读河长制相关政策;并于水务局办公楼展示了LED河长制宣传,河长办及河长制成员单位进行了多次督查,每到一处宣传一处,每个村都设有巡河员、保洁员,深入基层广泛宣传。
存在问题及原因
1、畜禽养殖污染已进行大规模清理,但还存在清理不彻底的现象,并且有转移的现象;居民生活污染,特别是城区生活污水,由于老城区改造未能完成,还不能做到完全截污纳管;工业污染问题,还有部分企业需要提标改造,特别是黄桃生产旺季存在超标排放隐患。
2、巡河员、专管员、保洁员等专职工作人员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入,巡河、管河、治河工作由于缺乏相应的工作经费,治理效果只能维持一时,还不能长期坚持。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积极落实湖长制各项工作部署
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县级湖长制实施意见于6月底前出台、乡级湖长制实施意见于9月底前出台,同步开展湖泊名录、一湖一档、一湖一策实施方案、湖长公示牌设立等工作。纵深推进河长制,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加强水资源保护,二是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三是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四是持续加强执法监管。
(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引导群众自治自管,是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能够长效推进的保障。借助社会力量对我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三)河流确权划界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县河道(含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落实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埋设界碑界桩。
(四)抓好“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落实
开好河长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真抓实干,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五)加强能力建设
河长制体系已实现全覆盖。需尽快开展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湖跨县、镇断面水质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加快推进全县河湖岸线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探索建立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六)组织开展“双清”行动。
一是摸清家底,全面掌握河流、湖泊、水库、水阐等水利工程的数量、规模等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安全问题、环境问题)二是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理清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的责任,要认真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职尽责,失职追责。
(七)启动重要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力争年底前完成。
(八)抓紧建立河湖日常巡查制度。
已有制度的,要全面梳理,进一步补充完善。巡查制度要明确巡查责任主体、巡查范围、巡查内容、巡查方式和频次以及巡查处置报告制度等内容,对通过巡查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或发现后不处理、不上报的,或瞒报、漏报的,要视具体情节进行责任追究。
(九)组织开展涉河建设项目清查整改行动。
为切实解决河湖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建、乱占、乱排、乱采等各类违法行为,2018年底前,全面准确掌握涉河违法行为情况,重大违法事件要立案查处;2019年底前,历史存在的涉河(湖)违法行为清理整治要完成总数的70%,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砀山县河长办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