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18006/201805-69011 | 信息分类: | 河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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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5-15 |
发布机构: | 砀山县水利局 | 生成日期: | 2018-05-1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关键词: | ||
名称: | 砀山县副县长、巴清河县级河长郭子娟巡河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相关要求,5月15日上午,砀山县副县长、巴清河县级河长郭子娟,带领县水务局一行,沿巴清河河道开展巡河工作,实地察看巴清河水质保护及流域内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情况。
河道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造福群众的民生工程,为保障“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要切实抓好河道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整治和维护良好河道管理秩序,继续加大沿线垃圾清理及污水排放管控力度,全面清除禁养区畜禽养殖,积极做好河道清淤工作。各级河长要落实巡河制度,定期巡查河岸绿化、生态环境、卫生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定期进行汇报,整合力量,共同保护好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