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18005/201806-55668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6-26 |
发布机构: |
砀山县农业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8-06-26 |
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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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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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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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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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关于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事项的公告 |
关于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事项的公告
全县农药经营单位: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我县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经农业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六)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七)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八)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所需材料应按照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纸质材料一份,同时提交该材料电子文档。
三、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时间
2018年7月1日-2018年7月30日
四、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网上注册——网上申请---网上填报---网上受理---材料初审(附纸质材料)---现场勘查---审核批准---颁证
五、相关要求
2018年8月1日以后,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仍然经营农药的,农业主管部门将按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有关具体事宜,请咨询砀山县农委综合执法大队。
咨询电话:8888499、888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