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218004/201707-14587 | 信息分类: | 行政审批分表及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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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5-09 |
发布机构: | 砀山县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18-05-0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关键词: | ||
名称: |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服务指南 |
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48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建设部令第77号)
二、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申请材料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和劳动合同。
四、办事流程
1.受 理 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电话:2250817
2.审 核 开发办 电话:2250073
3.审 批 行政审批科 电话:2250073
4.发 证 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电话:2250817
五、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天
承诺期限:5天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年检要求
(无)
八、注意事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窗口电话:0557-2250817 监督电话:0557-225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