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4293/201706-29998 | 信息分类: | 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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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组织机构简介,公民,其他,其他,DOC | 发文日期: | 2018-06-06 |
发布机构: | 砀山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8-06-0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关键词: | ||
名称: | 砀山县司法局机构简介 |
砀山县司法局简介
根据《关于印发砀山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砀政办【2010】116号)文件规定,砀山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设7个内设机构,派出15个镇(园区)司法所(砀城司法所、赵屯司法所、曹庄司法所、官庄坝司法所、玄庙司法所、周寨司法所、葛集司法所、良梨司法所、程庄司法所、李庄司法所、朱楼司法所、关帝庙司法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薛楼板材加工园区司法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有关工作,承办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监督律师、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和指派相关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增加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七)指导、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八)承办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的受理、审核、转报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服装、警用车辆装备等工作。
(十)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司法局设置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司法行政调研、政务信息、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统计、档案、财务装备、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治宣传教育股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检查、指导、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培训、考核工作;总结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协助市局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承担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的计划安排,组织和实施、考试教务等工作;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县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公证律师管理股
负责全县律师机构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登记、年度考核、注销的初审,负责律师年度考核和执业证书申报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管理;指导、管理、监督全县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县公证机构设立、登记、年检注册、注销的初审;负责全县公证员执业证书注册申报的初审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律师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全系统的信访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层工作管理股
管理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与管理,组织、指导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申报、年检的初审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的初审及申报工作;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执业行为的调查处理;指导、管理和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法律援助工作股(县法律援助中心)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全县律师、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以法律援助为主的法制宣传工作;制定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接受县司法局指派或困难弱势群体人员的申请,指派人员代其进行刑事辩护,民事、行政代理诉讼,公证和代理非诉讼活动;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指派人员为特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辩护和附带民事代理;负责管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档案资料;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区矫正大队
负责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拟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计划;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和改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政工室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人事部门组织、管理司法行政系统中层干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学习计划;负责全系统的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人事、工资福利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考察、考核,提出交流、任免的意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砀山县司法局司法专项行政编制5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工室主任1名,派出机构领导职数15名;股级职数7名。
四、联系方式
地址:砀山县砀城镇政务新区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8020705
邮箱:316198637@qq.com
邮编:23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