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4277/201806-18661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通报,DOC | 发文日期: | 2018-06-29 |
发布机构: | 砀山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8-06-2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关键词: | ||
名称: | 砀山县民政局积极开展对低保对象 的复查复核工作 |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坚决纠正低保乱象问题,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16】18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决定,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从严开展为期1个月的B类、C类低保家庭人员专项整治行动。此次复查复核的专项整治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建立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各镇(园区)应根据低保家庭A、B、C三类,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A类家庭,可每年核查一次;对B类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C类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二)定期核查应按时进行入户,并认真填写低保复查复核表,按照行政村建立各村复核复查入户调查记录本;
(三)严格清退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对象;
(四)严格落实调查核实的主体责任;
(五)清理应保全户未保全户现象,严格按照低保政策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认真甄别,重新核定家庭成员。
目前我县共复查复核低保对象13907人,其中B类对象12782人,C类低保对象1125人。全县16各镇园区已经全部复核完毕,对现不符合低保救助标准的及时予以了取消变更。
(社会救助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