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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52950906/201705-20922  信息分类: 初步评估结果
 内容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  发文日期: 2017-02-14
发布机构: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7-02-14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号: 砀国土资函[2017] 16号  词: 民族中学迁址新建
称: 关于砀山县民族中学迁址新建项目建设 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关于砀山县民族中学迁址新建项目建设 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7-02-14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砀山县民族中学迁址新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68号令)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10〕330号)的要求,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用地通过实地勘察,进行了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已经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批复立项(发改投资2016〕138号),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砀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原则同意通过预审。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6轨48个教学班,总建筑面积为47192.83平方米,含教学楼、科技楼、行政楼、图书馆、礼堂、艺术楼、体育馆、食堂、宿舍楼、看台、门卫、连廊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4亿元。

 

三、该项目选址位于砀山县高铁新区汉源路与芒砀路交叉口西侧,北临良梨路,西临规划经六路,南临规划花溪路,东临砀城镇三里河村建设用地。拟用地总规模8.3805公顷,其中农用地4.0941公顷(耕地2.3523公顷)、建设用地4.2864公顷,不占用基本农田。

四、该项目用地应按照有关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合理集约用地。

五、该项目建设占用的耕地应切实履行占补平衡义务,耕地开垦费应足额列入投资预算,征地中应做好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拟同意该项目建设用地。

 

 

砀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