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2950906/201806-44354 | 信息分类: |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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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通报,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8-06-13 |
发布机构: |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6-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关键词: | ||
名称: | 砀山县狠抓“四严”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康运行 |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康、有序运行,砀山县规范操作、从严要求,突出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一是严格供餐学生实名制管理。准确登记好供餐学生数是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为此,砀山县首先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各校要按此文件要求,对工作人员和班主任进行培训,严格按规定办事,按政策确定享受营养餐的学生范围,不得将学前班、幼儿园的学生,在籍不在校的学生,高中学生列入范围,更不得将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在校就读的学生遗漏。决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出现冒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其次,砀山县对全县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每月中旬各校统计学生实际变动情况报至县营养办,作为当月拨付膳食补助资金的依据。
二是严格食品安全管理。砀山县要求各学校务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配足配齐学校食堂餐厨具设备,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要持有健康合格证明,食堂布局要符合相关规范,对原料存放、加工操作、备餐、食品出售、就餐等场所进行合理设置,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定;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确保采购、加工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企业供餐的学校也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明确学校、供餐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规范流程,严格各环节交接手续,确保安全。
三是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国家膳食专项补助资金必须足额用于向学生提供营养食品。砀山县专门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学校财务人员进行多次专门培训,要求各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建设,营养餐单独立账,务必做到“日记”、“周核”、“月结”;砀山县还统一印制了学生营养餐报账各类单据;除外,砀山县规定凡陪餐领导、教师和食堂从业人员都要据实缴纳费用,与学生的自助资金一起缴至非税局,统一管理使用。最大限度地防止滋生腐败行为。坚决守住“资金安全”这条底线。
四是严格执行“三查”“三单”制度。为扎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督检查工作,砀山县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自我监督检查与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建立了全面检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机制。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员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方面的日常检查;县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委、疾控中心每学期联合对全县学校食堂开展至少2轮食品安全检查,重点督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10项内容。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截至目前,砀山县共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检查、巡查、督查14次,下发问题清单、责任清单56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89处;发督查通报3次,有3人分别受到不同的处理。(于峰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