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2950906/201806-95673 | 信息分类: | 上级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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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6-07 |
发布机构: |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6-07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关键词: | ||
名称: | 砀山县2400户危房改造已竣工 |
砀山县及早谋划,提前行动,着重围绕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严把政策准入关,结合精准扶贫,扎实做好摸底、核实和启动工作,全面启动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截至5月20日,全县危房改造任务2400户,已全部完工,完工率100%。
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砀山县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3类重点人群作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明确驻村扶贫干部及村干部进村入户,全面核查贫困户、边缘贫困户住房情况,填写《住房核查情况统计表》,帮助贫困户履行申报程序。
在确定改造对象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住建局会同扶贫办、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危改农户信息进行严格比对,精准确定危改户资格。规范审核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评议、镇(园区)审核、县级审批。要将申请户是否是公职人员、是否拥有房产、车辆、经营等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内容作为重点评议,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同时通过镇村公开栏、民生工程网等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镇(园区)公示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农户自建为主,对无自建能力的五保、残疾等家庭以及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在其自愿的基础上,由行政村委托有资质的施工队代建。同时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把监管贯穿于危房改造建设全过程。组织扶贫办、财政局、住建局等单位,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对各个环节从严把关,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主要结构和部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验收工作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各镇(园区)政府按照基本建设条件逐户逐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达标,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通过验收。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即申报一户、批准一户、验收一户、建档一户,以便及时、全面、真实地记录反映危房改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