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2950906/201803-43309 | 信息分类: | 专项规划 |
---|---|---|---|
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3-26 |
发布机构: |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3-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关键词: | ||
名称: | 砀山县2018年脱贫攻坚农村道路提升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道路建管水平,改善农村交通环境,确保我县2018年实现脱贫攻坚摘帽目标,结合我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及全县农村道路建设需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县摘帽”的总体部署,通过实施自然村有一条通往外界的畅通硬化路、自然村内有一条主干道畅通硬化路,打通断头路,修复一批严重损毁路面,使农村道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为全县脱贫攻坚奠定坚实的发展基础。
二、建设标准
路基宽原则上不低于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18厘米,碎石基层厚度8厘米,老路基进行夯实或换填处理,抗拉弯强度不低于4.0Mpa,四级公路,设计时速为20km/h。
注重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尽可能利用既有路基改造,避免大拆大建、大填大挖,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现有路况及公路等级进行投资核算,估算价按65万元/公里计算。
三、组织实施
(一)计划管理
项目上报由县发改委立项,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审批,审批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调整建设项目、不得降低建设标准、不得减少建设规模。对于擅自调整项目、降低标准、减少规模的,必须按原计划下达的项目及其规模和标准重新组织实施,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建设管理
工程要严格履行农村公路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实行“一路一档” 资料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为项目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
2.工程设计。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由县交运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三家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3.项目招投标。由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镇(园区)联合进行施工招标,投标人应选择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监理。通过招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两家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原材料及各项工序进行全过程现场监理,确保施工质量。
5.实行质量第三方专业检测。为强化工程质量监督,通过招标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一家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质量鉴定检测。
6.合同管理。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由项目法人与之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抓好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和廉政建设。
7.完善档案资料。建立完善“一路一档”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要及时加强工程档案资料收集、规范整理并装订成册后存档。
(三)施工管理
1.项目实行施工许可制,施工许可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监督”五级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法人要加强对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开工前,应按规定向县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监督,施工中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和质量检测、鉴定,对工程实施情况的检查检测必须做到全覆盖。各镇(园区)要组织和鼓励群众对工程实施监督,聘请有经验和责任心的老党员、老村干、老复退军人、老退休教师、村民代表对工程质量及管理进行群众监督,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构筑综合监督网络。
3.实行项目公示制。要认真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内容的“七公开”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公开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来源、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电话等情况。
4.实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得少于交工验收后1年。质量保证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不合格工程责令整改并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5.加强施工单位管理。应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行月签到制度,要求项目经理、技术总工、安全员等认真履约,每月签到不少于22天。实行约谈制度,对未按合同要求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与进度,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
6.实行工程月报制度。各镇(园区)应建立项目台账制度,及时统计当月25日前项目进度报送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四)交(竣)工验收
工程实行交竣工验收,要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验收程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工程交竣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五)资金筹集及管理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资金筹集采取县、镇、村多方筹资方式,建设所需资金主要由县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融资,路肩培护、路基土方、土地及附属物等征迁费用由项目所在镇村负责筹资解决。
建设单位应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资金拨付按照工程进度及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80%,质保期满后付至工程款的100%。实行财务公开、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并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及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六)养护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建后管养工作,落实养护管理资金,明确管养人员,健全养护巡查和督查机制,保障“建好、管好、护好”农村公路,推动养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和市场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县政府成立县脱贫攻坚农村道路提升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工程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县交运局成立县工程技术指导组,开展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3.各镇(园区)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及项目所在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项目沿线“五老”人员负责道路建设协调,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县建投公司: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贷款融资,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2.县交运局:负责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质量监督等工作;
3.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审核拨付、监管工作;
4.县水务局、供电、电信、移动、联通: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及时做好道路两侧所埋设自来水管网及杆线的无偿迁移工作。
5.县发改委、扶贫办、环保局、国土局、审计局、效能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统一协调,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
6.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项目的申报审核、建设管理、交(竣)工验收和后续养护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廉政和管养目标实现。同时按照“一路一档”要求,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内业资料。
(三)加强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材料、横幅标语、网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等手段,对工程的政策规定、目标任务、建设动态、先进经验、好人好事进行宣传报道,激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投身工程建设的热情,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发挥好资金的绩效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
县督查室、县效能局、县交运局、县扶贫办等单位要加强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重点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实施效果进行月督查通报,对在县督查中处于后进的单位实施约谈,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在年度建设中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擅自改变工程项目或补助资金用途、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等责令限期整改, 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