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52950906/201803-83760 | 信息分类: | 公共卫生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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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卫生、体育,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8-03-15 |
发布机构: |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3-1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印发《砀山县2018年结核病防治 工作计划》的通知 |
各镇卫生院、委直各单位、果园场医院、园艺场医院:
根据《“十三五”安徽省结核病防治规划》以及《2018年宿州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规范实施结核病项目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砀山县2018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砀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
2018年砀山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也是较为关键的一年,为提高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全面完成省、市级下达的年度防治目标任务,现制定2018年砀山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以肺结核患者为中心,继续做好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加大对病原学阳性患者的管理力度,积极推行传染期内隔离治疗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患者的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一是县定点医院要规范结核病门诊结核病诊疗工作,严格按照《结核病诊疗规范》规定的结核病诊疗程序开展结核病诊疗业务。二是要以可疑患者主动就诊和基层医生推荐作为患者主要发现手段,规范开展肺结核报告、追踪工作。三是要切实做好菌阳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四是按照《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肺结核患者的随访管理,并对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所有肺结核患者都要确定服药督导员,服药督导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肺结核患者全程规范服药。
二、认真开展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
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全面推进全县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重点加强耐多药防治政策落实和病人规范治疗管理,使发现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得到及时、合理的治疗与管理。定点医院发现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要及时报告登记。
三、规范开展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提高结核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工作质量。
四、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结核病实验室能力建设,建设满足实验室检测要求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常规开展涂片、培养等检测项目。县疾控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实验室的质控和技术支持工作
五、加大督导力度,提高督导质量
县全年要对所辖医疗卫生单位督导6次,乡级要对村医及病人进行督导访视。督导要注重督导效果,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次督导要有督导计划,督导情况要及时现场反馈。督导结束要撰写督导报告或督导记录,并反馈被督导单位。乡村级每次督导要有记录和建议。督导结果纳入2018年乡镇卫生院结核病项目管理工作考核目标分值,年终一并落实奖惩。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与教育部门联防联控,加大防控工作督查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积极推进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报告和风险评估,完善并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防控工作培训,规范实施学校结核病疫情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七、继续做好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工作,通过督导、培训、考核等方式,不断提高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实施质量,逐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梳理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指标按时完成。
八、组织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结合健康素养行动,开展经常性的针对不同目标人群的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全县“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活动;对结核病专科门诊健康教育进行规范,加强对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就诊各个环节的健康教育,提高工作质量和治疗依从性。
九、做好结核病项目工作
1、继续实施好中央、省财政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按要求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2、继续做好结核病医疗救治项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救治任务。
3、及时、准确上报项目实施工作报表。
4、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1、2018年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任务分配数
2、2018年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指标
附件1
2018年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任务分配数
乡 镇 |
肺结核患者发现和健康管理人数 |
疑似肺结核患者推介转诊数 |
贫困肺结核患者医疗救治数 |
唐 寨 |
23 |
69 |
7 |
官 庄 |
24 |
72 |
8 |
社 区 |
31 |
93 |
10 |
中心医院 |
22 |
66 |
8 |
开发区 |
23 |
69 |
7 |
玄 庙 |
28 |
84 |
9 |
葛 集 |
29 |
87 |
9 |
关帝庙 |
28 |
84 |
9 |
曹 庄 |
19 |
57 |
6 |
良 梨 |
28 |
84 |
8 |
黄 楼 |
15 |
45 |
5 |
周 寨 |
22 |
66 |
7 |
权 集 |
17 |
51 |
5 |
朱 楼 |
19 |
57 |
6 |
李 庄 |
24 |
72 |
8 |
西南门 |
17 |
51 |
5 |
赵 屯 |
27 |
81 |
8 |
文 庄 |
12 |
36 |
5 |
刘暗楼 |
12 |
36 |
5 |
程 庄 |
28 |
84 |
9 |
合 计 |
448 |
1344 |
144 |
附件2
2018年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指标
1、肺结核患者发现和健康管理人数448例。
2、疫情报告患者登记管理率90%以上;非定点医疗机构报告的患者和疑似患者的总体到位率95%以上;病原学阳性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以上;病原学阳性患者占肺结核病人40%以上。
3、就诊的肺结核患者、疑似患者和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查痰率100%;首次查3个痰片率85%以上。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90%以上;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90%以上;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强化期FDC使用率80%以上,继续期FDC使用率85%以上。
5、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筛查率95%以上;病原学阳性患者耐多药筛查率85%以上;已发现登记的耐多药患者纳入治疗比例75%以上;耐多药定点医院发现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专报系统登记率95%以上。
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90%以上;结核病患者中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筛查率达到70%;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80%以上;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率80%以上;学校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以上。
7、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痰涂片、痰培养检测,适时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涂阴肺结核患者培养率达到50%以上。
8、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