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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752950906/201803-83760  信息分类: 公共卫生事件
 内容分类: 卫生、体育,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3-15
发布机构: 砀山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3-15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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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关于印发《砀山县2018年结核病防治 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砀山县2018年结核病防治 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5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各镇卫生院、委直各单位、果园场医院、园艺场医院:

根据《“十三五”安徽省结核病防治规划》以及《2018年宿州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规范实施结核病项目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砀山县2018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砀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8         

 

2018年砀山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三年,也是较为关键的一年,为提高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全面完成省、市级下达的年度防治目标任务,现制定2018年砀山县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以肺结核患者为中心,继续做好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加大对病原学阳性患者的管理力度,积极推行传染期内隔离治疗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患者的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一是县定点医院要规范结核病门诊结核病诊疗工作,严格按照《结核病诊疗规范》规定的结核病诊疗程序开展结核病诊疗业务。二是要以可疑患者主动就诊和基层医生推荐作为患者主要发现手段,规范开展肺结核报告、追踪工作。三是要切实做好菌阳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四是按照《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肺结核患者的随访管理,并对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所有肺结核患者都要确定服药督导员,服药督导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肺结核患者全程规范服药。

二、认真开展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

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全面推进全县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重点加强耐多药防治政策落实和病人规范治疗管理,使发现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得到及时、合理的治疗与管理。定点医院发现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要及时报告登记。

三、规范开展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提高结核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工作质量。

四、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结核病实验室能力建设,建设满足实验室检测要求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常规开展涂片、培养等检测项目。县疾控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实验室的质控和技术支持工作

五、加大督导力度,提高督导质量

县全年要对所辖医疗卫生单位督导6次,乡级要对村医及病人进行督导访视。督导要注重督导效果,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次督导要有督导计划,督导情况要及时现场反馈。督导结束要撰写督导报告或督导记录,并反馈被督导单位。乡村级每次督导要有记录和建议。督导结果纳入2018年乡镇卫生院结核病项目管理工作考核目标分值,年终一并落实奖惩。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与教育部门联防联控,加大防控工作督查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积极推进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报告和风险评估,完善并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防控工作培训,规范实施学校结核病疫情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七、继续做好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工作,通过督导、培训、考核等方式,不断提高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实施质量,逐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梳理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指标按时完成。

八、组织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结合健康素养行动,开展经常性的针对不同目标人群的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全县“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活动;对结核病专科门诊健康教育进行规范,加强对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就诊各个环节的健康教育,提高工作质量和治疗依从性。

九、做好结核病项目工作

1、继续实施好中央、省财政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按要求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2、继续做好结核病医疗救治项目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救治任务。

3、及时、准确上报项目实施工作报表。

4、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1、2018年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任务分配数

2、2018年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指标

 

 

附件1

2018年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任务分配数

 

乡  镇

肺结核患者发现和健康管理人数

疑似肺结核患者推介转诊数

贫困肺结核患者医疗救治数

唐 寨

23

69

7

官 庄

24

72

8

社 区

31

93

10

中心医院

22

66

8

 开发区

23

69

7

玄 庙

28

84

9

葛 集

29

87

9

关帝庙

28

84

9

曹 庄

19

57

6

良 梨

28

84

8

黄 楼

15

45

5

周 寨

22

66

7

权 集

17

51

5

朱 楼

19

57

6

李 庄

24

72

8

西南门

17

51

5

赵 屯

27

81

8

文 庄

12

36

5

刘暗楼

12

36

5

 

28

84

9

合  计

448

1344

144

 

附件2

2018年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指标

 

1、肺结核患者发现和健康管理人数448例。

2、疫情报告患者登记管理率90%以上;非定点医疗机构报告的患者和疑似患者的总体到位率95%以上;病原学阳性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以上;病原学阳性患者占肺结核病人40%以上。

3、就诊的肺结核患者、疑似患者和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查痰率100%;首次查3个痰片率85%以上。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90%以上;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90%以上;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强化期FDC使用率80%以上,继续期FDC使用率85%以上。

5、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筛查率95%以上;病原学阳性患者耐多药筛查率85%以上;已发现登记的耐多药患者纳入治疗比例75%以上;耐多药定点医院发现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专报系统登记率95%以上。

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90%以上;结核病患者中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筛查率达到70%;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治疗成功率80%以上;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率80%以上;学校结核病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以上。

7、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痰涂片、痰培养检测,适时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涂阴肺结核患者培养率达到50%以上。

8、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0%。